新疆师范大学红色教育实践课堂服务采购标准项目 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 2024-07-19 浏览次数: 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红色教育实践课堂服务采购标准项目

预算金额:10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询价

采购需求:1.第一天:送中午火车,第四天接火车用车2个半天;

2.往返火车票:库尔勒-乌市往返;

3.库尔勒全程49座用车3天;

4.3晚酒店住宿(含早餐);

5.酒店会议室租用(3次):容纳50人会议室,包含音响、话筒、投影等场地服务;

6.餐食:4天午餐及晚餐共计6餐;

7.门票:七个星佛寺遗址;

8.导游服务:导游2人,自乌鲁木齐跟团,路程过程讲解,协调餐饮、住宿及其他相关事宜);

9.校方聘用人员讲解:巴州达西村讲解员2人,团导师2人;

10.每人每日4瓶饮用水*4天;

11.花束:烈士陵园悼念鲜花1枝,每人1枝;

12.意外保险:42人,一周7天);

13.七个星遗址讲解员,遗址场馆讲解员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乙级资信以上

(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11-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关材料说明)。

(3)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提供2022年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2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响应材料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截止/谈判时间:20247月25日11点00(北京时间)需提前联系报备进校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

方式:(1)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2)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内的材料;(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5)一次报价单

以上提供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接受。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研学预算(改).docx

采购人信息

  称:新疆师范大学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991-4112288  王老师:1502602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