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师范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对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综合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数学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音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附属中学9个单位拟处置的报废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及家具等,资产原值:4984142.4元,共计1418台/件予以公示(见附件)。
上述9个单位的资产处置事项经各单位组织鉴定后,均符合资产处置规定。
公示期为3天(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为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做到物尽其用,在公示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认为拟处置固定资产仍有利用价值的,可与资产所属单位联系调剂,实地查看,根据需求做好调剂手续。
如有异议,请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联系。
联系电话:7654184
附件1:2025年11月待处置报废资产情况的公示
附件2:拟处置报废资产图片
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