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泉校区住宅区车位调换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1 浏览次数: 10


泉校区集资集资户

温泉校区集资建房地下车位自2016年开始出售,截至目前还剩余约231个尚未售出,暂由物业公司作为临时停车位进行管理。随着入住率的不断增加,有少数集资户在停车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太便利的现象,提出调整车位的诉求,比如大车型在中间车位停放较拥挤、选购车位距离住房楼宇未能实现就近原则、车位后(侧)方有消防箱(水阀)易刮蹭等。

鉴于七年间有刚需的集资户大部分已购买了固定车位,虽在选车位之初学校规定车位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但基于2016年首次车位选购原则为“划定区域、就近选择”与后几批车位选购原则“全面放开、自主选择”稍有不同,本着为学校集资户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将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为集资户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车位调换机制,以满足集资户的停车需求,提高集资户的幸福感。2023年11月21日新疆师范大学集资建房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温泉校区集资房集资户的车位进行换,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集资建房中已取得车位固定使用权的集资户。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调换的车位指集资户之间的相互车位调换及集资户车位与未售出剩余车位的调换。

1. 调换原则:车位调换应基于集资户的自愿原则;

2.一次性原则:车位调换应遵循一次性原则,无论集资户之间还是集资户与剩余的车位间只能进行一次调换;

3.调换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购买固定车位集资户即可自愿调整;需调换至空车位的集资户之间如对意向车位存在重叠,则按缴纳固定车位的时间先后顺序。

三、调换流程

1.集资户申请:集资户向学校集资建房领导小组提出车位调换申请,提供房产证或结清集资房款及固定车位费凭证。

2.申请审核:学校集资建房领导小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

3.确认公示:审核通过后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全体集资户的监督;

4.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后,集资户凭学校集资建房领导小组出具的同意调换车位通知前往温泉校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其他事项

1.集资户在申请车位调换时,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有虚假情况,学校集资建房领导小组有权拒绝其申请。

2.集资户要对本人调换车位的行为负责,一旦履行完调换手续,不得再次变更(一次性原则)。

3.集资户调换车位前需结清原车位物业、采暖等相关费用。

4.在调换手续未办理前,集资户不得对调换车位进行安装任何装置。

5.集资户对原车位如安装有充电桩、车位锁、照明灯等设施的,调整车位后移位上述设施所产生的费用由集资户自行承担。

6.本方案自学校集资建房领导小组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集资建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车位调换申请表.doc

 

 

 

                                     集资建房领导小组

                                      2023年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