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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29 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各位住户:
根据自治区新政发[2005]1号文件《关于停止住房实物福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通知》的精神,为稳步推进我校住房制度的改革,经2005年10月21日校长办公会议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提高我校福利租房的租金,即福租房的租金从原来的0.68元/�O,提高到3.5元/�O,使其逐步接近成本租金或市场租金的水平。望学校教职工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通知
新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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