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区直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要求区属各单位在 2006 年 3 月 30 日前,上报本单位职工住房状况调查表。因为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各族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保证我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成立新疆师范大学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长:赵吉远 二、副组长:窦同海 刘大庆 三、成员:祝恒江、阿巴白克热・阿不来提、陈培忠 、朱自力、闫设林、努尔买买提、安宁、宾拜、宋湘萍 各学院负责人: 法经学院:买合苏提 教育科学学院:吐尔逊・达吾提 人文学院:王阿舒 外语学院:张国强 数理信息学院:何峰 生命与环境学院:关明 体育学院:沈琳 音乐学院:张欢 汉语教育学院:伏东明 美术学院:莫合德尔・亚森 附属中学:谈爱民 初等教育学院:居来提・阿不力米提 各职能部门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刘大庆 成员:宋湘萍 郭新辉 曹彤华 聂桂英 刘娟 李新瑞 薛萍 马永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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