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审计项目招会计事务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审计项目招会计事务所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新疆师范大学审计项目招会计事务所
合同履行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单位提供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4.报价单。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5.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合同原件。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无涂改痕迹,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材料均需分别密封,封口处必须以密封条形式密封。
(二)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2.法人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有法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法人、被委托人签字(手签),委托项目名称必须与采购项目名称一致;
3.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清晰易辨识,如企业未在以上网站注册则需提供企业诚信承诺书;
4.报价单必须列明项目名称,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5.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报价依据: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会计师业务收费办法》(新计价费【2003】1942号)综合报价。
五、审计费用结算方式:出具新疆师范大学审计处认可的正式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审计费用。
六、提交响应材料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10月16日11:30分(北京时间)需提前联系报备进校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审计内容和具体要求具体要求.docx
八、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师范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991-4112288 李老师13199858552